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确认生效后,单位或个人可以更改吗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11-29 14:06) 点击:823 |
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确认生效后,单位或个人可以更改吗?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。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。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,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。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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